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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多地发布具体目标
当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面临的重要工作。2016年初至今,我国进入煤炭减量替代阶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重点地区2016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结果公告显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珠三角区域2016年煤炭消费比2012年实现负增长,达到2013-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时间进度要求。山东和江苏是重点地区中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的省份。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
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增长0.4%。这是自2013年中国对污染宣战以来煤炭消费量首次增长。
公报表示,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4.9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0.4%,原油消费量增长5.2%,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4.8%,电力消费量增长6.6%。
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0.4%,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0.8%,上升1.3个百分点。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8%。
金融时报表示,煤炭消费量微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10月份中共举行关键的十九大之前,电力需求同比增长了5.7%。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效中心副主任田智宇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在京举行的“中国煤控项目”发布会上表示,“虽然2017年全国煤炭消费量有一点点增长,但我们认为,我国煤炭消费已经达峰并长期下降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他还预测,今年我国煤炭消费将扭转上升态势并明显下降,消费量由2017年的38.6亿吨下降到38.3亿吨左右,降幅为3000万吨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启动仪式上强调,要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6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要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据了解,我国已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布了煤炭消费量削减目标。
煤炭消费大省-广东表示,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做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500万吨以上,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3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左右,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
《浙江省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到20%左右,煤炭消费量(不含外来火电用煤)占比降到42%左右,风电、光伏太阳能等非水可再生资源装机容量达到1310万千瓦。
2016年底,江苏省委、省政府启动“两减六治三提升”(简称“263”)专项行动。“两减”,即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调整长期以来形成的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江苏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削减3200万吨,其中2017年削减1000万吨!”
此外,山东省、北京市、陕西省、江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辽宁等均在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
(采编:张志鹏)